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申请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3-05-19 来源:未知 点击: 781

生孩子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领取生育津贴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并且在领取之前还要提交相关的资料,有些地方还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要在一定期限内,超过则自动作废,那么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申请流程是什么?

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是什么?

生育津贴相当于生育保险在产假期间支付给我们的工资。

一般由公司先预付,发给员工工资卡,单位再向社保局提交资料报销。

事实上,这与单位的生育保险支付基数有关,也可以理解为与工资有关。就像养老保险一样,你每个月付的钱越多,你就越能得到它。

生育保险也是如此。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基数越高,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越高。所以很多宝妈们也不奇怪为什么要休产假,工资会比以前低很多,这些都和你上班时缴纳基数有关。

(一)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单位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医保部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现场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且申请材料齐全的,按时申请待遇,现场受理并发放《受理回执》;

(四)医疗保险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符合规定的,向单位和申请人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

(五)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保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六)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将核定后的生育待遇一次性拨付给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七)单位或者个人对省社保局批准的生育待遇有疑问的,应当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如有错误,应申请重新审核。

生育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不是女职工有了生育保险就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的,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首先是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自职工,目前中国的国家是计划生育,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所以只有三孩以内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如果是超生,或者不符合法定年龄生育的话,同样是不满足条件的。

其次就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购买的生育保险必须要满足一定的年限,一般规定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缴纳12个月以上的生育保险,同时满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生孩子的时候才可以凭借生育保险来申请生育津贴。

但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在生孩子的时候,生育保险缴纳年限没有满12个月,这种情况下也不用放弃,因为生育保险是在生完孩子之后的一年内申请,如果在这一年内,生育保险是可以达到连续缴纳12个月的要求的话,同样是可以申请的,只是需要在缴纳满12个月以后才去申请,那么拿到生育津贴的时间就会延期。

男方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1、男职工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生育津贴:(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2)配偶怀孕或因病流产时,用人单位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10个月的生育保险费用(不含补缴、未缴、中断支付);(3)配偶不享受生育保险且有一胎。

2、符合以上规定的男性员工,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人工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胎2000元。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3条,实行属地管理。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申请流程是什么?

3、生育补助、一次性营养补助申报时,须填好《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

4、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需要双方的结婚证、社保卡及街道办的计划生育证明,由市妇幼保健院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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